22:17 Oct 1, 2009 发表日志
陪著哭,陪著笑,數來卻全不是我的情感。
其實無論如何都會覺得高興,這是必然的。但是仔細問問自己,還是不夠啊。果然還是一直惦記著那麼一個再也不會出現的人。只是很單純的喜歡,我卻沒辦法想得很單純。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或許是能夠喜歡一個人,一見鍾情也不奇怪。可惜一見鍾情的人不是我,他另有其人。更何況還是重未謀面,可是是素不相識的那類人。第一感覺,在收到字跡工整的字條時,是曾覺得蠻高興的。可惜只是短暫的幾秒。因為只不過是三年的無人問津罷了,但我心裡還是有那麼個喜歡的人,雖然離別,雖然他不知道。
但是我依舊喜歡他。可惜啊,華你出現的太晚。但是我也可以毫不做作的說,即使你從一開始就已經在我眼前與我相遇,也不會有萬分之可能對你產生感情。雖然是有所預感的事,但你的速度超乎我的想像。我還未想過,會有一天會親口去拒絕某人。這是第一次啊,但絕不是最後一次。我已經決定好了,在遺忘他之前,不打算讓誰誰誰闖入我的心中那一片空白的地。你問我拒絕的理由,其實很簡單。以上就是理由。
僅僅是你那句:和我在一起。我也很想好好想對你道謝。不知道你會不會看見我寫的這些。但我只要你明白,我不喜歡你,不代表不會有人來喜歡你。你的笑容。應該可以打動某個女孩的心吧。但,那人絕不是我。決斷如我,我已給了你這些完整的答覆。如果願意,朋友依舊可以。如果不,那麼,就如你所說,就當從沒認識過一樣。你這般孩子的語言,曾讓我覺得徹底的,你我不適合。你所說的尷尬,只不過是自尊心作祟。這種事情,早早地忘記掉對你我都好。然後遲早有天你不會再想看我,而我也只是你生命中一個匆匆的過客。你能不能明白,這件事不是這麼簡單。
但是,拒絕的理由很簡單。我對你,沒有感覺。我同樣也沒忘記那個人。至於那個人,你沒有必要知道,因為就連我,也沒有理由再去和他相遇。所以,不要提及我的傷心事。你讓我和你在一起,就等於讓我悲傷在一個不熟悉沒感覺的人身旁,陪著哭,陪著笑,數來卻全不是我的情感。如果你懂,你自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