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8 Oct 20, 2009   发表日志

关于一个人的一段记忆。


  剛開學的時候,旁邊坐了隔壁班的一個男生。

  常常一個人,但是又不是完全不和人交流。

  和不熟的人說出口的話常常讓人覺得很奇怪。

  坐不住的时候忍不住的左右摆来摆去。

  总是带点不耐烦的皱眉头。

  看上去有點傲氣和冷淡。

  姿態很像他,那種明知道不是,但是感覺熟悉的錯覺。

  所以每次難免不自覺的看兩眼,帶點好奇,帶點錯覺。

  到如今我能把這些寫出來,就意味著真的沒什麽了。

  不是說放不下放得下,至少覺得現在就算他知道也無謂。

  毕竟只是只是记载过往,现在再谈这些意义不大。

  现在就是旧相识,偶尔聊聊天感慨。

  其實這些話放在心裡也就好了,寫出來不免落俗。

  就當是沉湎記憶好了。

  幾乎是毫無底線的接受羯子古怪的性格。

  那時候經常打電話到深更半夜,亂七八糟的聊一堆。瑣事到人生。

  通常都是他說,我聽。

  明明不是知音,對人對事的感受也很少有契合的。

  也不知道從哪裡跑出來那麼多好聊的,只是有點捨不得掛。

  當他說晚點會打電話來的時候,就會一邊找本小說來看一邊等著電話,不管他記得或是不記得打來。

  也不會主動打過去,讓他知道我在等。

  而有些一帶而過的話,總是會被我當真。

  除了我記得誰會記得,曾經聽你講過戲言。

  因為這句詞,喜歡楊千嬅的那首《麥芽糖》。

  有時候他會看透事事的口吻闡述著大道理。

  有時候不理解他爲什麽會想那麼多,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有時候很受不了他那種篤定的語氣,但是很少去反駁什麽。

  然後慢慢瞭解到他的一些事情。

  有些人,越瞭解反而會覺得越不瞭解。

  有時候還會重複說過的內容,有次聊到幾乎破曉。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和很多人這樣。

  那時候常常覺得,是一個尷尬的位置。

  似乎已經算朋友了,但是有時候還是感覺陌生。

  漸漸開始明白,並不是什麽都要說出來才是對自己最滿意的方式。

  有段時間他天天不去做操,我也閒來無事的經常在做操時間跑過去。

  有一句沒一句的聊,然後兩人站在陽臺上曬太陽。

  好像有時候他說話永遠都那麼二,無意傷到人。

  有次他很認真的跟我說,除了長相,沒有一點像女生。不會注意打扮,也沒有一點女生該有的。

  或許他出發點是好的,說得很誠懇,可是很傷人。

  但從那以後真的開始注意這些。

  有時候他又會注意到很多細節。

  比如晚上打的會記得叫你坐後面,安全些。

  比如在你沒注意車子靠近的時候拉你一把叫你注意點。

  粗神經與細心,幾乎矛盾的存在。

  記憶很多,多得都快把有些忘掉了,然後在接觸到某個場景的時候又豁然想起某件小事。

  不是絕對的陌生人,也不是絕對的知己。

  朋友絕對是個最好的位置,直到現在我都這麼覺得。

  日誌發表,看到回覆,忽然有種釋然的感覺。

  最佳損友。不是最佳,不是损友。是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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