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7 Nov 29, 2009 发表日志
不为人知,或,不想被人知。
不为人知,或,不想被人知。
很不开心这几天。
11.1-11.14经历了一段很不适合的感情。
我不想承认是初恋之类的,因为我没喜欢过。
我承认我冲动了,选择的是根本相差太大的人。
扯出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我开始讨厌他了。
讨厌他的口音,讨厌他的土气,讨厌他的贫穷。
就算给得了我感动,却是最最别扭的事情。
我无法告诉别的人你对我做过的事,你侵犯了我!
你做了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很不舒服的事,我很讨厌你。
你是猥琐而可恶的,并且丑陋。
我不是随便的人,你居然会对我这样。我真的很想扇你一巴掌。
我TM恨死了你。却不能表达。
你TM好色又没资本,姐姐我被你占了便宜后悔了。
所谓的分手之后你还一直舍不得,舍不得姐姐我的光芒么?
我感谢我还是有光芒的人渐渐照穿了你阴暗的内心。
我讨厌你,很讨厌。
我问过你为什么喜欢我,我错了,我应该问你凭什么喜欢我。
我TM哪根筋抽了才会答应你的啊。
你他妈穷死了就别想谈恋爱!!
我不想见到你,你却要是我至少3年的同学。
我TM讨厌你到死。你一点都不可怜。
我觉得那两个星期像是在演戏,没有任何感情。
我讨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