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2 Sep 11, 2010 发表日志
一个人,走回来
一个人,走回来
晚上,在图书馆空旷的电子阅览室自习,被窗外江边声如雷霆炫如霓虹的烟花惊动,以为连绵数日的雷雨重拾宝器,抖擞而来。于是背包离开。
一个人走在路上,大学城的路上。年轻的气息无孔不入,晚间军训的新生,公交车亭等车一哄而上的新生,携手而行的男女,女女,高声说话疾步匆匆的男男,我前面拿着多带的外套走路比我快不了多少的女生,有点胖的样子。
这个时刻,从一间逃脱时光管辖的空旷房间离开的我,不免沾染了那种与现实疏离的恍惚感,也可以归罪于一个人自习了一天之后,头脑昏沉,目光呆滞,如同空了一个旱季的井。所以思维和步伐都能以一种飘扬的姿态在夜色里悠扬的缓行。尽管我穿着快要褪色的短袖,然后一条几近簇新的牛仔裤,搞笑的是脚上夹着用胶水伺候数次的拖鞋。这种pose之下的我,本应该以迅雷高速下载的速度离开人群,回到寝室的。然而这刻我感受到时间和空间可以当做标本收藏的时刻。自然而然的将所有经过的目光粘附的目光凋零的目光当成了收藏品。
烟火的声音是毫无新意,灿烂的颜色其实也是毫无新意,所有缤纷外衣的爱情也毫无新意。起码我身边经过的四对情侣拥有一样的表情和近义词般的动作。套上耳机,听我喜欢的五月天的歌,把音量加持到超过烟花声。好了,世界只剩下青春咆哮的怒吼。
喜欢五月天的歌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后来我不小心把寂寞的错觉投射到她身上,自我塑形之后冒失进窑,破碎的不只有幻想。当然这只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最终短信、心情、表情都消失之后,还剩下五月天的歌。所谓的大浪淘沙之后剩下的那部分,陪伴我很多个白天夜晚。我是个控词的,而且听歌的习惯只有两种,一种喜多郎班得瑞那类,一种哈狗帮五月天这类节奏和词都耐听的。
在夜色的掩埋下,在繁密的树叶梳理之下,路灯和车灯像秋后兽类的皮毛,充满温暖迷离的色泽,深深浅浅。人群里,很容易辨别和自己类同的人。看到他插上耳机,走进黑夜,走在身边。尽管不相识,也不会去相识,却让这个陌生的世界充满了亲切的理由。
五月天的歌里,有童年的影子,中学的痕迹,在我走进寝室的之后,切换到一首歌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不禁轻舒一口气,这是一首大街上放烂了的歌,也是我每次都不觉间很认真听很轻易被感染的歌,不敢多听的一首歌。所幸,听到的那一刻,回到了现实——很多人的世界,我并不喜欢所以不会沉溺的世界。
新海诚的短片——她和她的猫,唯一一部看了很多遍的影片。最后的片段里说,我想,我…还有她,或许都爱着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