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8 Oct 23, 2010   发表日志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这是首动人的情诗,执着得令人感动,是在清晨绝美的阳光里偶然瞥见的,满心欢喜罢。只可惜,再也不是为自己而感动,再也不为过去,为那两年又半个光阴。只是像旁观者那样,像第一次见到布达拉那样,只是淡淡的,远远的,欣赏。我知道,再深的坚持再深的爱,都再与我无关。

  每天,在六点二十灯亮的瞬间猛地惊醒,回味一夜的梦,错综,复杂。

  拿上保鲜膜,然后去隔壁房里唤悌。

  走出一米不远的玻璃门,阳光,或者大雾,温暖,或者寒冷。

  吃完早餐,踏上不长的楼梯,走到走廊的尽头,人多,或少。

  我想,我已经开始渐渐的习惯这样的生活,我想,习惯了就好,习惯了就好。

  我觉得,人若要与自己相比较,真是件难事。例如,上次数学测试124分,全班第一。这次115,不知是十几名罢。全是些懂的题,猛地生了遗憾之感。也会有完全不舒适的感觉。我想,人若要与自己相比较,真是件难事。

  还有什么呢?说下一个人罢。

  疯完全就是个疯子,某个晚自习抱着大摞的书,走过来就将我挤到一边,霸道的坐下,然后说:“以后你,教我!”就是这个疯子,在语文课上逗得我在最后一排笑得花枝乱颤,引得语文老师频频皱眉。就是这个疯子,每节生物课数学课化学课语文课英语课等等,不肖三秒钟就睡过去,用各种武力将他唤醒,三秒,还是闭上他的眼。他说:“天气热了就想春眠。”某日,天寒地冻,他穿着单薄的衣服,还是安然睡着。曰:“冷天要冬眠。”就是这个疯子,某个大晚上,向我表演他的绝技——可以将整支手从关节里脱出来。就是这个疯子,某天早晨将我推到地上,我一气去了旁边的座位,那疯子不肖三分钟即说:“佳玲姐,我错了,你快回来。”我不理,那边便开始鬼哭狼嚎:“真地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所以乎,不肖三天,我就神经分裂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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