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6 Nov 23, 2010 发表日志
愛情,本來就是賭。
愛情,本來就是賭。
婚姻,更是賭很大。
拿一個籌碼上桌的,不見得會輸到褪褲。
用厚本豪賭的,也不見得能利上加利、財又生財。
反著說,亦是。
拿一個籌碼上桌的,說不定真會輸到褪褲。
用厚本豪賭的,說不定會利上加利,財又生財。
交往的天數,不是關鍵。
識人的本事,才是功夫。
通常,認識一個人,得靠時間、靠相處來累積「能見度」。
所以人們習慣,用拉長交往時間,來判定此人值不值得執手終生。
可矛盾的是,參雜了「愛情」這個朦朧因子,即使睜眼,我們也常常目盲。
我見過相戀多年,婚沒結多久卻快速破局的例子。
也見過相戀多年,順水推舟穩穩當當,在婚姻中互信互愛的美事。
閃電結婚,隨即閃電離婚的例子,不少。
閃電結婚,之後依然相愛的佳偶,也有。
沒有「幾天以上結婚,包你幸福」、「幾天以下結婚,保證悲慘」的公式可循。
「識人」的眼力具備了,再加進一些些極其微妙的「運氣成分」。
然後,幸福也許可以不那麼抽象,進而,成為伸手可觸的實體物。
有趣的是,對於女星的婚姻選擇,世人備好兩頂重帽子,隨機伺候。
「嫁給條件這麼差的,她日後一定會後悔。」男方若是不夠豪野,人們會唱衰。
「豪門深似海,愛慕虛榮肯定不會有好下場。」男方若是太豪野,人們照樣唱衰。
還好,旁人的議論紛紛,對相愛中的人兒來說,也不過是隻嗡嗡掠過耳際的小蚊子。
心意堅定了,手一牽,儘管直奔而去。
關於幸福,結局全都藏那顆遠遠的,緩緩落下的火紅夕陽裡。
沒抵達之前,誰的猜測,都不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