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5 Aug 9, 2011 发表日志
十六岁那一年,我爱过一个人。
十六岁那一年,我爱过一个人。这简直就是肯定的。
现在回忆起,已经不知道该由从那个点开始说了,只是当时的小心翼翼唯唯诺诺几乎掩盖了那很少很少一点点温暖美好的画面。那时的我,那么的卑微,卑微得自己都觉得羞耻。
但我真的爱过,我是说,我孤独地爱过。
但无论如何,十六岁,是我最快乐,最丰富的一年。美好的人和事都是不会停留太久的,这是后来才明白的。
我说爱情很透明,就像我的心,易碎。一小点一小点地累积勇气,然后轻易地被捏碎。
如果时光倒流,我会不会比从前勇敢,或者,不如从前勇敢。
十六岁那一年,我爱过一个人。这简直就是肯定的。
但我曾经后悔过。
所以,请坦白,请停止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