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8 Nov 5, 2008   发表日志

我和老公做朋友



  我们是狐朋狗友,我们是互为良师和益友,彼此心里都对对方暗赞不已。所谓臭味相投不是一两三天。

  爱花花不开,水长流,于是涝死。好不容易在公园偷来一只玫瑰的枝丫,心中有愧的带回家来,两贼窃喜。急忙的找盆栽上去,可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花盆仍然没有多余的乖乖的在。

  想起回来的外面的公共阳台上有一小小空盆很久了,那准是主人不要的了,那么我们捡回来,也算是功德一件吧。更妙的是里面还有花泥,心中很是感慨,要什么是什么,这日子顺的。回来就刨开土,里面什么东西黄黄的黏黏的?不管它,想着明年春天就开玫瑰,他就不用去买给我,多么的经济实惠,下手又准又狠,就差一个叶子就到玫瑰枝的脖子了。

  玫瑰栽上了,活不活的就是它的事了。照旧上下班,忽然有一日,听见三楼大姐叫喊:我的花盆哪里去了,我的橘子不知道发没发芽啊?我瑟缩的跑上楼,关起门来对我家哥们说:坏了,人家栽的是橘子瓣哪。咱们两傻瓜还以为谁吃饱了撑的栽鸡蛋玩。相约打死不告诉别人花盆已经占为己有了。看看对方暗自点头,我们狼狈为奸,难得的一对不管什么损人利己的事只要高兴的好朋友。

  对于审美观点也出奇的一致。我们的孩子是我们的啊,他又小的还不会走路。那么他的衣服我们来给穿,饭给喂,澡给洗,头发当然也得我们说了算啊。他又不介意,介意他也不会说啊。这孩子从小就含蓄。首选光头!说了不算,剪了算!

  当我们抱着光头的儿子回来,经过的大人小孩都爱看,说明儿子帅啊,从小就这么多的回头率!虽然被妈妈骂的低下悔过的头,撅着嘴心中还挺美,自己没有得逞的愿望在孩子身上实现,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生命的延续原来还可以这样的啊。

  他是我的好朋友,无风也起浪的朋友。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他左边我右边,他左胳膊我右腿。一个不留神就给他个反搏,当然是商量好的——我拧的动他胳膊么?诸如此类的小把戏多不胜数,好在哥们很配合。我们决定继续做情投意又合,他做饭我刷碗,我背痒他来挠,他背痒休想我来挠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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