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6 Jun 26, 2009   发表日志

其实孤独并不可耻,只是一个人的习性


  每天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我坐在网吧的同一个位置。我会在那个时间感到孤单,感到无事可做。打开QQ,习惯性的打开空间,校友。再关上。找上几首悲伤的歌曲,再打开我的BLOG,写上几排小字。这时候周围都是宁静的,没人会跟我打招呼,因为我并不熟识这里的人。写着写着,又不安分的随处瞄瞄,看看有没有人在偷看我的字。白痴。

  其实孤独并不可耻,只是一个人的习性,尽管她身边很多人陪着,总会在一个孤独的时间,一种心情从心中漂浮而来。躲也躲不了。逃也逃不掉。最后只能把这份心情写在文字中。没人心疼她的文字,也没人会在意她的文字。她喜欢看着快乐的文字,听着快乐的歌曲,她会好喜欢那个写文字的人,她会好羡慕着她的生活。她爱悲伤的文字,夹杂着悲伤的旋律,她会莫名的开始心疼起那个人。看看自己,也就是那么平淡的家伙。没大起大落,一生都活在低潮中。她开始相信那颗跟随自己十几年的痔给她带来的所有不愉快,她也决定消灭它,让它毁灭。希望一切都可以随着它的消失而消失。

  我喜欢男生能一直坚持着,包括坚持着自己的爱。并不是说女生不爱自己而放弃,那也是种不负责。厌烦极其。就像他,虽然每天偶尔发发短信给自己心仪的女生,就算那女生没做任何反应,他还是坚持着。我相信他很好,也备受感动。加油吧。

  跟另一个男生聊天,我跟他说,第一次看见你就感觉像是阳光照着我一样,充满着活力。那时眼神一闪,自然而然的发现你是不错的男生,虽然当时有点小暗恋。后来才发现原来你是个非常幼稚的小男生。我很像你的姐姐。有时一男一女并不是只能是恋人才行,就像我喜欢他,喜欢他的那阳光般的感觉,仅仅属于那种很自然的朋友关系。所以并不用担心我会和他产生某种感情,一种关系已定义在彼此之间,就不会改变。就像我和贝贝一样,虽然我们两经常在网上打打闹闹,胡言乱语,但关系依旧从前。死党依旧。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却象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好奇怪的缘分呢。

  1:你现在在听什么歌?寂寞还是你

  2:什么样的心情?嘴角偶尔飘出一丝笑。复杂。

  3:最希望什么?肯德基开在我身边,然后来杯雪顶咖啡。

  好,继续写着。我的文字是属于复杂的,会突然一下收尾,那是因为我找不到结局。也会写着写着就不知自己该如何打下去了。很想当个SOHO,可是没这个本领。有时会好奇,那些作家哪来的哪些优雅的比喻词,为什么我什么都想不到,每次用一样的连接词,因为,其实,然后,但是。很容易从我的文字里找出来。呵呵。我准备收勒。因为我要开始进入游戏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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