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Jul 11, 2009 发表日志
很简单
??? 很简单 ???
年轻画家去了梦里镇,受到了大家的热情款待。他们一起上山,摘野花和野果,路上还能跟小鸟小羊们对歌放唱,几天下来大家玩得好不开心。眼看就到了离别的时候,他想用画来留住自己的回忆,在灯下苦思冥想坐了很久,握在手中的笔最终只能在纸上画上一朵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花,便没有任何勇气再添加任何元素……
著名的诗人诺德去丰都,只为写出让大家满意的诗歌。那里美好的景象外加惬意的生活早已让他感觉不再缺少什么。十三年后遭遇爱德华,在河边,他给他看他的半成品,那只有三行的小诗,大意应该是这样:多么翠绿的草坪,多么蔚蓝的天空,我爱丰都的夏天!晚上,他们在草坪上歌舞,一群女人围在诺德的身边听他即兴呤诗,只见他望着眼前这些快乐舞蹈的人们,两眼放着光芒,嘴里念着:红玫瑰是红色的,紫罗兰是紫色的,我爱丰都的人们!接着丢开身边的观众及手稿,融入人群,疯狂地舞起来……多年后,爱德华再次遇见诺德,竟是在某小镇的银行里,他们热情的招呼,诺德离开丰都后开始浪迹天涯,去了很多地方,发现世界竟然如此精彩,灵感倍出。哈拉过后,诺德平静地跟爱德华说,他接下来准备打劫这家银行!随后,只听呯的一声,行动开始,他那并不娴熟的动作让我偷笑了许久。抢劫的银行之前早被别人劫光了,那次的成果并不让他满意,离别的时候,他神情凝重地望着远方:接下来我要去大城市,那里会有更多的钱……
重温了《big fish》,又见到Steve Buscemi,这个沧桑而诙谐的家伙。是,我叫他家伙,就表示我关系并非一般。当然,他不认识我,可我却一直喜欢着他。可这算不了什么,我也并不认识现实中的他呀。很公平的心理。我想我是喜欢上了他在某一时刻的笑容,沧桑而诙谐。一霎那的触动便成了永恒。他喜爱电影,到了疯狂的地步,几乎每部电影都会参一脚留下点什么。曾获得奥斯卡最佳配角奖及一些我记不清的奖项。蒂姆·波顿的电影里就经常出现他的身影。嗯哼,这个家伙,就是爱凑热闹,并且孩得紧张。
说到蒂姆·波顿,我就想起了《剪刀手爱德华》,那是我看他的第一部电影,强尼也是蒂钟爱的一个演员,不,我应该说强是蒂最喜爱的一个演员。他那孩童般无辜的眼神却有着哥特式的颓废和阴郁,完美无暇地符合了蒂的风格。《查理与巧克力工厂》里又让我喜欢上了强尼。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自己那两个有一丁点儿蛀洞的牙齿。孩子们呀,可不要为了那些可爱的糖果而忘记了那些可恶而又顽强的蛀虫们啊。可也不要为了自己洁白无暇的牙齿而错过了世间美好的食物呀。诶~~我有点矛盾了,威林王卡的牙齿就非常的好,即便他是整个充满神奇童话般色彩的巧克力工厂主人。啊哈,强尼就像个孩子,我喜欢这样去形容他。不管他在现实生活里是什么样子,我倒愿意让他停留在电影里不出来。
喜欢蒂的人,多少都会有一些自闭倾向。我想这是一个正确的逻辑。只是我不算过分,平时生活比较简单,并且爱看一些有关人性的书及电影,于是就会很少出门。喜欢蒂的电影,是太赞赏他那无穷的想象力,以及那些充满黑色幽默的忧伤,在黑暗里藏着温暖的东西,关键时刻还能一箭温柔击中你的心脏,让你感动得厉害。
看到诺德,我又想到了自己。前面絮叨了一大段文字,现在谈到主题。中午在车里跟他说这个故事本是想延伸为我的处境大致跟他一样。那不经意的红灯以及炎热的天气闷得我的思绪短路。我变成了一个语无伦次的家伙,傻傻地说一些离奇的故事,一点都不靠边。
那好,我现在说,黑夜给了我倾诉的宁静,耳边的钢琴曲为我伴奏,关于我的现在,嗯哼~我想我似乎也成了待在丰都的诺德诗人。自由、懒散、没有控制欲、渐渐变成一个没有灵感的闲人。可是,很多时候,很多东西不需要华丽的东西来修饰呀,简单便是纯粹,多自然。你看,我在为自己开脱了吧。但是,我还是要说抱歉,我是想说,如果我一直是这样的话,就请你来管教我吧!我认为现在已经什么都不缺少,已经变得一无所求了。
诶~可怜的孩子。去睡吧,梦里骑上一匹白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里,此刻你已是自由,去寻找前方的太阳吧……